南通丰王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告知书
王顺强:
如东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27日以(2025)苏0623破申52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了债务人南通丰王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9月9日以(2025)苏0623破58号决定书指定江苏洲际英杰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家用品。你作为南通丰王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限你于2025年10月10日前,履行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并向管理人移交家用品你占有和管理的南通丰王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财产、公章、印章、法人章和财务账册、档案资料、文书、电子账册、营业执照等材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家用品,接受询问,如实陈述与案件相关的事实;
(三)提交已知债权人名册清单及相关证据;
(四)配合管理人工作家用品,完成管理人交办事项;
(五)承担《企业破产法》第15条规定的其家用品他义务;
(六)承担人民法院、管理人认为应当办理的其他实现家用品。
南通丰王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9月26日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夏律师家用品,电话15050643577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155号天鑫大厦509室
公 开 人:南通丰王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管理人